WS 444.1-2014 医疗机构患者活动场所及坐卧设施安全要求 第1部分:活动场所
标准号 | WS 444.1-2014 | 标准名称 | 医疗机构患者活动场所及坐卧设施安全要求 第1部分:活动场所 |
发布日期 | 2014-06-17 | 实施日期 | 2014-12-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中国标准分类 | C05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20 | ||
起草人 | <p>刘宇、高劲松 等</p> | ||
起草单位 | <p>北京卫生法学会、卫生部北京医院等</p> | ||
适用范围 | WS 444的本部分规定了医疗机构患者活动场所除坐卧设施外的设施、物品、环境安全的基本要求,以及儿童患者和精神障碍患者活动场所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除村卫生室(所)外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患者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村卫生室(所)可参照执行。 本部分不适用于医疗设备的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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