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 451-2014 商用燃气燃烧器具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号 | CJ/T 451-2014 | 标准名称 | 商用燃气燃烧器具通用技术条件 |
发布日期 | 2014-03-27 | 实施日期 | 2014-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燃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P45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140 | ||
起草人 | <p>王启、张金环 等</p> | ||
起草单位 | <p>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北京市燕山工业燃气设备有限公司等</p>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商用燃气燃烧器具(以下简称燃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结构和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警示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商用厨房等使用,以符合GB/T 13611规定的燃气为能源安装在室内、燃烧产物机械排至室外的燃烧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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