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YY/T 0819-2010
代替以下标准:YY 0074-1992;YY/T 0295.6~0295.11-1997
中文名称:眼科镊
发布日期:2010-12-27
实施日期:2012-06-01
归口单位:全国外科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张建平、杭肇元
起草单位
苏州六六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眼科摄的形式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本标准适用于夹持眼部软组织、滚挤沙眼颗粒、拔除倒睫毛、摘除晶状体和夹持囊肿用的眼科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