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691-2011 车用天然气单燃料发动机技术条件
标准号 | QC/T 691-2011 | 标准名称 | 车用天然气单燃料发动机技术条件 |
发布日期 | 2011-05-18 | 实施日期 | 2011-08-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QC/T 691-2002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T47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60 | ||
起草人 | <p>窦慧莉、闫涛 等</p> | ||
起草单位 | <p>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技术中心</p>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天然气单燃料发动机(包括压缩天然气及不带液态喷射的液化天然气发动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压缩天然气储气瓶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20MPa和液化天然气的储气瓶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1.6MPa的汽车用单燃料发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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