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3474.2-2013 船用柴油机钢模锻件 第2部分:公差及机械加工余量
标准号 | CB/T 3474.2-2013 | 标准名称 | 船用柴油机钢模锻件 第2部分:公差及机械加工余量 |
发布日期 | 2013-07-22 | 实施日期 | 2013-12-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CB/T 3474.2-1992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全国海洋船标技委船用材料应用工艺分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U05 | ||
国际标准分类 | 47.020.05 | ||
起草人 | <p>赵孟舟、李高峰 等</p> | ||
起草单位 | <p>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十二研究所</p> | ||
适用范围 | 本部分规定了船用柴油机钢质模锻件的公差、机械加工余量。本部分适用于模锻锤、热模锻压力机、螺旋压力机和平锻机等模锻设备上成形,质量不超过250 kg,最大尺寸不超过2500 mm的结构钢模锻件。其它船用钢模锻件亦可参照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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