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T 1097.2-2014 用于核设施辐射及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的中央控制系统 第2部分:对排放、环境、事故或事故后监测功能的要求
标准号 | EJ/T 1097.2-2014 | 标准名称 | 用于核设施辐射及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的中央控制系统 第2部分:对排放、环境、事故或事故后监测功能的要求 |
发布日期 | 2014-11-17 | 实施日期 |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
批准发布部门 |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 ||
中国标准分类 | |||
国际标准分类 | |||
起草人 | <p>张京长、梁平 等</p> | ||
起草单位 | <p>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西安核仪器厂</p> | ||
适用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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