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5113-2016 民用机场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规范
标准号 | MH/T 5113-2016 | 标准名称 | 民用机场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规范 |
发布日期 | 2016-01-27 | 实施日期 | 2016-05-01 |
废止日期 | 2019-07-17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
批准发布部门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F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220.50 | ||
起草人 | <p>汪涛、王峥、杜滨、高晓辉、涂思东、魏明明、曹雪成、李坤、张咏梅</p> | ||
起草单位 | <p>北京首都机场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p>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机场航站楼及附属冷、热源站、飞行区、塔台、机务维修及货运区域的能源资源计量和能耗数据采集。本标准适用于年旅客吞吐量50万人次以上的民用机场的新建、扩建以及在用机场的改造工程(以设计吞吐量和实际吞吐量先到者为准),其他民用机场可参照执行。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