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T 0146.5-2016 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审计指南 第5部分:证券公司
标准号 | JR/T 0146.5-2016 | 标准名称 | 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审计指南 第5部分:证券公司 |
发布日期 | 2016-11-08 | 实施日期 | 2016-11-08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 | 归口单位 |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中国人民银行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1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240.40 | ||
起草人 | 李伟、王永红、陆书春、李兴锋、曲维民、邬向阳、杨倩、王禄禄、周皓、蒋慧科、吴永强、黄本涛、王欢、赵哲、汤沁莹、贾铮、刘运、王兆国、罗鹏飞、卢婷、连宾雄、杨明、范俐捷、盛莹、同勇、王晓月、陈泽智、李明婕、戚小朝、李斌、刘栋、落红卫、方海峰、张谦、周缅、李茂材、付博、孙霄、丁晓强、阮森灵、罗乐、姜名峰、刘婧雯、黄江、许自强、叶强林、高志民、高强裔、白阳、郑晓娟、孙茂增、魏博锴、宋铮、黄晓培、王冠华 | ||
起草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蚂蚁金融服务集团、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京东金融、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中金国盛认证有限公司、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银行卡检测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软件评测中心)、信息产业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提出了支付标记化技术的基本架构,规定了应用支付标记化技术的系统接口、安全、风险控制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支付标记化系统建设或服务运营的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转接清算机构、商户等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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