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1185-2017 药品批发企业对供应商管理规范
标准号 | SB/T 11185-2017 | 标准名称 | 药品批发企业对供应商管理规范 |
发布日期 | 2017-01-13 | 实施日期 | 2017-10-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商务部 | 归口单位 | 商务部 |
批准发布部门 | 商务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A87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00.10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上药科园信海医药有限公司、四川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永裕医药有限公司、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规范规定了药品批发企业对药品供应商的管理原则、管理内容及要求,设定了对供应商的评价指标、评分标准和综合评定依据。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药品批发企业与药品供应商合作中对药品供应商的管理工作。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医药电商企业也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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