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6344-2017 易燃和可燃液体防火规范
标准号 | SY/T 6344-2017 | 标准名称 | 易燃和可燃液体防火规范 |
发布日期 | 2017-03-28 | 实施日期 | 2017-08-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SY/T 6344-2010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
批准发布部门 | 国家能源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E09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100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工业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分类、容器储存、管线系统、罐车装卸以及防火 防爆风险控制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工业易燃和可燃液体(包括废液)的储存、处理和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 a)熔点等于或大于37.8℃的物质。 b)不符合第3章“液体”定义和第4章中给定的流动性准则的液体。 c)第3章定义的任何液化气体或低温液体。 d)无闪点,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燃烧的液体,如某些卤代烃和含有卤代烃的混合物。 e)气溶胶产品。 f)烟雾、喷雾剂或泡沫。 8)易燃和可燃液体的运输。 h)与燃油设备相连的燃料罐和容器的储存、处理和使用。 i)酒精搓手液(ABHR)分配器的使用和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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