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6344-2017 易燃和可燃液体防火规范

标准号 SY/T 6344-2017 标准名称 易燃和可燃液体防火规范
发布日期 2017-03-28 实施日期 2017-08-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SY/T 6344-2010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批准发布部门 国家能源局
中国标准分类 E09
国际标准分类 13.100
起草人
起草单位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工业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分类、容器储存、管线系统、罐车装卸以及防火

防爆风险控制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工业易燃和可燃液体(包括废液)的储存、处理和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

a)熔点等于或大于37.8℃的物质。

b)不符合第3章“液体”定义和第4章中给定的流动性准则的液体。

c)第3章定义的任何液化气体或低温液体。

d)无闪点,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燃烧的液体,如某些卤代烃和含有卤代烃的混合物。

e)气溶胶产品。

f)烟雾、喷雾剂或泡沫。

8)易燃和可燃液体的运输。

h)与燃油设备相连的燃料罐和容器的储存、处理和使用。

i)酒精搓手液(ABHR)分配器的使用和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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