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451-2017 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

标准号 JT/T 451-2017 标准名称 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
发布日期 2017-07-04 实施日期 2017-11-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JT/T 451-2009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交通运输航海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中国标准分类 None
国际标准分类 None
起草人 <p>张春昌、韩龙、丛旭东、董艳、熊德琪、程金香、汪守东</p>
起草单位 <p>烟台海事局烟台溢油应急技术中心、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大连海事大学</p>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沿海、内河从事货物装卸、过驳作业的港口、码头、装卸站。从事船舶修造、拆解业务单位的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建设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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