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B/T 063-2017 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
标准号 | LB/T 063-2017 | 标准名称 | 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 |
发布日期 | 2017-08-15 | 实施日期 | 2017-10-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 归口单位 | 全国旅游标准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国家旅游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200 | ||
起草人 | 张海燕、刘克智、窦力群、邹爱勇、卢胜辉、李浙闽 、励永惠、朱必余、程钢、邵道良、潘旭光、徐蕙、胡一俊、胡斌、张海英、王一宁 | ||
起草单位 |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督管理司、浙江省旅游标准化研究会、宁波市旅游局、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的基本要求,投诉处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和制度建设要求,投诉受理的范围和方式以及投诉处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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