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6671-2017 石油设施电气设备场所Ⅰ级0区、1区和2区的分类推荐作法

标准号 SY/T 6671-2017 标准名称 石油设施电气设备场所Ⅰ级0区、1区和2区的分类推荐作法
发布日期 2017-11-15 实施日期 2018-03-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SY/T 6671-2006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批准发布部门 国家能源局
中国标准分类 E09
国际标准分类 13.100
起草人
起草单位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临时和永久安装的电气设备的场所分类,即适用于在正常大气环境下,由于存 在易in气体或x气与空气的混合,从而导致引燃风险的场所。正常的大气条件被定义为以101.3kPa (14.7psia)和20-C(68T)左右为参考点,其变化对易L物质爆炸特性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下述各 项不包括在本标准中:

a)对用作炊事、供暖、空调、洗衣房及其他类似设备以加臭天然气燃料的管线系统。

b)诸如井喷或工艺容器爆裂等的灾难性事故。此类极端事件是不可预见的,在发生时要求采取 应急措施。

c)安装非电气设备场所的合理性。

d)含有可燃粉尘、可燃纤维或飞絮等场所的分类。

e)矿山地下设施。

f)加工和制造爆炸物的场所。

g)可能导致不可预见风险的易燃薄雾存在的场所,需要特殊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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