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T 20160-2018 核燃料后处理设施安全要求

标准号 EJ/T 20160-2018 标准名称 核燃料后处理设施安全要求
发布日期 2018-01-18 实施日期 2018-05-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批准发布部门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中国标准分类 F49
国际标准分类 27.120
起草人 郭建新、杨鑫荣、李筱珍、李国青、刘富贵
起草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核燃料后处理设施选址、设计、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准备全寿期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液液萃取、工业规模的后处理设施。后处理设施涉及的工艺包括:乏燃料的剪切或去壳、溶解,溶剂萃取循环(铀钚共去污、铀钚分离和铀钚纯化循环),铀钚转化,铀钚氧化物产品贮存,溶剂再生、溶剂精馏和回收,高、中放废物的蒸发、浓缩和暂存,放射性气体和放射性气溶胶的净化处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暂存。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与后处理设施配套的设施:乏燃料运输容器装卸设施、乏燃料接收与贮存设施、液体废物的处理和排放设施、固体废物的处理和暂存设施及废物最终处置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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