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3474.2-1992 船用主辅机钢模锻件公差及机械加工余量
标准号 | CB/T 3474.2-1992 | 标准名称 | 船用主辅机钢模锻件公差及机械加工余量 |
发布日期 | 1992-07-04 | 实施日期 | 1993-02-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
批准发布部门 |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 ||
中国标准分类 | U05 | ||
国际标准分类 | 47.020.05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主辅机钢模锻件的公差、机械加工余量及其使用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模锻锤、模锻压力机(热模锻压力机和螺旋压力机)及平锻机等模锻设备上成形的、重量不超过250 k8,最大尺寸不超过2 500 mm的结构钢热模锻件,其他船用钢模锻件,亦可参照使用。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