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3474.2-1992 船用主辅机钢模锻件公差及机械加工余量

标准号 CB/T 3474.2-1992 标准名称 船用主辅机钢模锻件公差及机械加工余量
发布日期 1992-07-04 实施日期 1993-02-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批准发布部门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中国标准分类 U05
国际标准分类 47.020.05
起草人
起草单位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主辅机钢模锻件的公差、机械加工余量及其使用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模锻锤、模锻压力机(热模锻压力机和螺旋压力机)及平锻机等模锻设备上成形的、重量不超过250 k8,最大尺寸不超过2 500 mm的结构钢热模锻件,其他船用钢模锻件,亦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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