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 3328.3-1988 船舶污水处理排放水水质检验方法 生化需氧量检验法

标准号 CB 3328.3-1988 标准名称 船舶污水处理排放水水质检验方法 生化需氧量检验法
发布日期 1988-02-12 实施日期 1989-03-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批准发布部门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标准分类 U47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45
起草人
起草单位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污水处理排放水水质生化需氧量的检验,也适用于其他废水排放水水质生化需氧量的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通过稀释和接种水的生化需氧量进行试验和常规测定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化需氧量大于、等于3mg/L,但不大于6000mg/L所有的水体。生化需氧量大于6000mg/L时本法仍可适用,但因稀释会引起误差,对结果解释时须慎重。 所得结果是生物化学和化学反应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不具备严格、明确特性,与单一化学过程结果不同。但仍可作为评价水质的一种依据。 水中存在的物质如杀菌剂,有毒金属或游离氯,会抑制生物化学氧化。存在藻类或消化微生物可使结果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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