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 1060.1-1987 钢质船体制造工时定额 放样
标准号 | CB 1060.1-1987 | 标准名称 | 钢质船体制造工时定额 放样 |
发布日期 | 1987-08-24 | 实施日期 | 1988-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
批准发布部门 |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 ||
中国标准分类 | U02 | ||
国际标准分类 | 47.020.01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钢质船体制造中船体型线、船体结构件及部分舾装件放样工时定额查定。 本标准是以手工实尺放样、典型船舶型线、典型结构件和典型舾装件编制的。特殊型线和特殊结构件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包括:基本时间、辅助时间、布置工作地时间,休息与生理需要时间、准备与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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