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T 0527-1992 延迟石油焦(生焦)
标准号 | SH/T 0527-1992 | 标准名称 | 延迟石油焦(生焦) |
发布日期 | 1992-09-19 | 实施日期 | 1993-09-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
批准发布部门 |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 ||
中国标准分类 | E44 | ||
国际标准分类 | 75.140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以各种渣油、沥青或重油为原料经过延迟焦化生产的延迟石油焦的技术条件。 本标准中的一级品和合格品中的1A和1B焦适用于炼钢工业中制作普通功率石墨电极,也适用于炼铝工业中制作铝用炭素。合格品中2A和2B焦用于炼铝工业中制作铝用炭素。合格品中3A和3B焦用于化学工业中制作碳化物或作燃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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