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981-2018 HJ 981-2018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炼焦化学工业
标准号 | HJ 981-2018 | 标准名称 | HJ 981-2018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炼焦化学工业 |
发布日期 | 2018-11-27 | 实施日期 | 2019-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生态环境部 |
批准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Z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p>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p>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炼焦化学工业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炼焦化学工业正常和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下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备煤、炼焦、焦处理、煤气净化、炼焦化学产品回收和热能利用等生产过程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炼焦炉型包括常规焦炉、热回收焦炉和半焦(兰炭)炭化炉。执行GB 13223 的锅炉污染源源强按照HJ 888 进行核算;执行GB 13271 的锅炉污染源源强按照锅炉的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进行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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