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012-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标准号 | HJ 1012-2018 | 标准名称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
发布日期 | 2018-12-29 | 实施日期 | 2019-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生态环境部 |
批准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Z15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40.20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p>中国环境监测总站</p>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以下简称“仪器”)的设计、生产和检测。针对应用于不同场合的仪器,规定了相应仪器的检测范围。用于环境空气及环境空气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仪器本标准称为Ⅰ型仪器,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的仪器本标准称为Ⅱ型仪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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