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821-201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造纸工业
标准号 | HJ 821-2017 | 标准名称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造纸工业 |
发布日期 | 2017-04-26 | 实施日期 | 2017-06-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环境保护部 |
批准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Z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30.01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p>中国环境监测总站</p> | ||
适用范围 | 造纸工业企业可参照本标准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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