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777-2015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标准号 HJ 777-2015 标准名称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发布日期 2015-12-04 实施日期 2016-01-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环境保护部
批准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中国标准分类 Z11
国际标准分类 None
起草人
起草单位 <p>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p>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无组织排放和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中银(Ag)、铝(Al)、砷(As)、钡(Ba)、铍(Be)、铋(Bi)、钙(Ca)、镉(Cd)、钴(Co)、铬(Cr)、铜(Cu)、铁(Fe)、钾(K)、镁(Mg)、锰(Mn)、钠(Na)、镍(Ni)、铅(Pb)、锑(Sb)、锡(Sn)、锶(Sr)、钛(Ti)、钒(V)、锌(Zn)等24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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