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777-2015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标准号 | HJ 777-2015 | 标准名称 |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
发布日期 | 2015-12-04 | 实施日期 | 2016-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环境保护部 |
批准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Z11 | ||
国际标准分类 | None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p>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p>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无组织排放和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中银(Ag)、铝(Al)、砷(As)、钡(Ba)、铍(Be)、铋(Bi)、钙(Ca)、镉(Cd)、钴(Co)、铬(Cr)、铜(Cu)、铁(Fe)、钾(K)、镁(Mg)、锰(Mn)、钠(Na)、镍(Ni)、铅(Pb)、锑(Sb)、锡(Sn)、锶(Sr)、钛(Ti)、钒(V)、锌(Zn)等24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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