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2513-2012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摄像机

标准号 HJ 2513-2012 标准名称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摄像机
发布日期 2012-03-30 实施日期 2012-06-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环境保护部
批准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中国标准分类 M71
国际标准分类 33.160.30
起草人
起草单位 <p>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p>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摄像机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摄像机产品,其存储介质包括磁带、半导体存储器或半导体存储芯片、光盘及硬盘等,不适用于广播级摄像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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