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标准号 | HJ 605-2011 | 标准名称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
发布日期 | 2011-02-10 | 实施日期 | 2011-06-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环境保护部 |
批准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Z13 | ||
国际标准分类 | None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p>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p> | ||
适用范围 | 警告:实验中所使用的内标、替代物和标准样品均为易挥发的有毒化学品,其溶液配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操作时应按规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其他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当样品量为5g,用标准四极杆质谱进行全扫描分析时,目标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2~3.2μg/kg, 测定下限为0.8~12.8μg/kg,详见附录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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