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94-2014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标准号 HJ 694-2014 标准名称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发布日期 2014-03-13 实施日期 2014-07-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环境保护部
批准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中国标准分类 Z16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
起草人
起草单位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汞、砷、硒、铋和锑的原子荧光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汞、砷、硒、铋和锑的溶解态和总量的测定。 本标准方法汞的检出限为0.04μg/L,测定下限为0.16μg/L;砷的检出限为0.3μg/L,测定下限为1.2μg/L;硒的检出限为0.4μg/L,测定下限1.6μg/L;铋和锑的检出限为0.2μg/L,测定下限为0.8μ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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