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473-2009 清洁生产标准 氧化铝业

标准号 HJ 473-2009 标准名称 清洁生产标准 氧化铝业
发布日期 2009-08-10 实施日期 2009-10-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环境保护部
批准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中国标准分类 Z61
国际标准分类 13.100
起草人
起草单位 <p>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p>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氧化铝生产企业(铝土矿开采、自备热电生产部分除外)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标准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铝士矿为原料用拜耳法、联合法生产氧化铝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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