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22-2009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代码(试行)

标准号 HJ 522-2009 标准名称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代码(试行)
发布日期 2009-12-31 实施日期 2010-04-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环境保护部
批准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中国标准分类 Z04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10
起草人
起草单位 <p>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p>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类别与代码。 本标准中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代码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环境信息采集、交换、加工、使用和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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