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 2325.3-2020 机车车辆视听警示装置 第3部分:电笛

标准号 TB/T 2325.3-2020 标准名称 机车车辆视听警示装置 第3部分:电笛
发布日期 2020-01-03 实施日期 2020-07-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TB/T 3051.1-2009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内标委
批准发布部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标准分类 S42
国际标准分类 45.060.10
起草人 <p>谭南林、宋雷鸣、苗苗、吴迪迪、陶红杰、伍向阳、秦庆民</p>
起草单位 <p>北京交通大学、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节能环保劳卫研究所、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p>
适用范围

TB/T2325的本部分规定了机车、动车组用电笛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部分适用于机车和动车组用电笛的设计、制造及产品检验,轨道车等自轮运转设备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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