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 2325.3-2020 机车车辆视听警示装置 第3部分:电笛
标准号 | TB/T 2325.3-2020 | 标准名称 | 机车车辆视听警示装置 第3部分:电笛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 实施日期 | 2020-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TB/T 3051.1-2009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内标委 |
批准发布部门 | 国家铁路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S42 | ||
国际标准分类 | 45.060.10 | ||
起草人 | <p>谭南林、宋雷鸣、苗苗、吴迪迪、陶红杰、伍向阳、秦庆民</p> | ||
起草单位 | <p>北京交通大学、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节能环保劳卫研究所、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p> | ||
适用范围 | TB/T2325的本部分规定了机车、动车组用电笛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部分适用于机车和动车组用电笛的设计、制造及产品检验,轨道车等自轮运转设备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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