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424-2008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
标准号 | HJ/T 424-2008 | 标准名称 |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 |
发布日期 | 2008-04-15 | 实施日期 | 2008-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生态环境部 |
批准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Z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p>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p>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以复印为其基本功能,使用干式显影剂、热定影、普通纸的数字式复印机、数字式 多功能一体机 (多功能数码复印机、多功能数码复合机、多功能打印复印一体机、彩色复印机等)等 复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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