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75-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标准号 | HJ/T 75-2007 | 标准名称 |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
发布日期 | 2007-07-12 | 实施日期 | 2007-08-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HJ/T 75-2001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生态环境部 |
批准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Z25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40.01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的颗粒物CEMS和有关排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检测项目、安装位置、调试检测方法、验收方法、日常运行管理、日常运行质量保证、数据审核和上报数据的格式。本标准适用于以固体、液体为燃料或原料的火电厂锅炉、工业/民用锅炉以及工业炉窑等固定污染源的CEMS。生活垃圾焚烧炉、危险废物焚烧炉以及气体为燃料或原料的固定污染源CEMS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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