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264-200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臭氧发生器
标准号 | HJ/T 264-2006 | 标准名称 |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臭氧发生器 |
发布日期 | 2006-04-13 | 实施日期 | 2006-06-15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HCRJ 058-1999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生态环境部 |
批准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J88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30.40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p>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p>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环境污染处理和其他用途的臭氧发生器的产品分类、命名、技术要求、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辉光放电产生臭氧的各种类型的臭氧发生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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