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311-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燃气灶具

标准号 HJ/T 311-2006 标准名称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燃气灶具
发布日期 2006-11-15 实施日期 2007-01-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HJBZ 19-1997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批准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中国标准分类 Z04
国际标准分类 13.020.01
起草人
起草单位 <p>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p>
适用范围

被HJ 311-2017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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