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211-2005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化学石膏制品

标准号 HJ/T 211-2005 标准名称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化学石膏制品
发布日期 2005-11-12 实施日期 2006-01-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HJBZ 29-1998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批准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中国标准分类 Q62
国际标准分类 91.100.10
起草人
起草单位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石膏制品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工业生产中的废料石膏-磷石膏和脱硫石膏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各类石膏产品,但不包括石膏砌块和石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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