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083-202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
标准号 | HJ 1083-2020 | 标准名称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 实施日期 | 2020-04-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生态环境部 |
批准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Z23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30.20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提出了水处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处理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污泥,厂界环境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 本标准不适用于处理量小于500m3/d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其他生活污水处理厂。 单一行业类型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若相应的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中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HJ820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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