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442.10-2020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十部分 评价及报告
标准号 | HJ 442.10-2020 | 标准名称 |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十部分 评价及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12-26 | 实施日期 | 2021-03-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HJ 442-2008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生态环境部 |
批准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None | ||
国际标准分类 | None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
适用范围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 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规范近岸海域生态环 境质量监测,保护生态环境,保证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的科学性、准确性、系统性、可 比性和代表性,制定本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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