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042-2019 环境空气和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溶液吸收-顶空/气相色谱法

标准号 HJ 1042-2019 标准名称 环境空气和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溶液吸收-顶空/气相色谱法
发布日期 2019-10-24 实施日期 2020-04-24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批准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中国标准分类 Z15
国际标准分类 13.040.20
起草人
起草单位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三甲胺的溶液吸收-顶空/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固定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和有组织排放废气中三甲胺的测定。

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时,当空气采样体积为20L(参比状态),吸收液体积为10ml时,方法检出限为0.004mg/m3,测定下限为0.016mg/m3;当废气采样体积为20L(标准状态),吸收液体积为50ml时,方法检出限为0.04mg/m3,测定下限为0.16mg/m3

采用氮磷检测器时,当空气采样体积为20L(参比状态),吸收液体积为10ml时,方法检出限为0.0007mg/m3,测定下限为0.0028mg/m3;当废气采样体积为20L(标准状态),吸收液体积为50ml

时,方法检出限为0.006mg/m3,测定下限为0.024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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