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043-2019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 化学发光法
标准号 | HJ 1043-2019 | 标准名称 |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 化学发光法 |
发布日期 | 2019-10-24 | 实施日期 | 2020-04-24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生态环境部 |
批准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Z15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40.20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测定环境空气中氮氧化物的化学发光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和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 当使用仪器量程为(0~500)nmol/mol时,本方法参比状态下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和氮氧化物检出限分别为1μg/m3、3μg/m3和2μg/m3,测定下限分别为4μg/m3、12μg/m3和8μg/m3;标准状态下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和氮氧化物检出限分别为2μg/m3、3μg/m3和2μg/m3,测定下限分别为8μg/m3、12μg/m3和8μ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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