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 26-200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标准号 | DB44/ 26-2001 | 标准名称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发布日期 | 2001-08-20 | 实施日期 | 2002-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DB44/ 26-1989 | |
提出单位 | 归口单位 | ||
批准发布部门 |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Z6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60.30 | ||
起草人 | 刘军、刘扬真、梁志光 | ||
起草单位 | 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74种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规定执行标准中的各种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境内除船舶、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航天推进剂使用、兵器工业、污水海洋处置工程等行业外的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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