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07-2008 工业锅炉节能监测规定

标准号 DB50/T 07-2008 标准名称 工业锅炉节能监测规定
发布日期 2008-03-01 实施日期 2008-05-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DB50/T 07-1997
提出单位 归口单位 重庆市能源标准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标准分类 J98
国际标准分类 27.060
起草人 张忠民
起草单位 重庆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的节能监测项目、考核指标、测算及评价方法。适用于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0.7MW(1t/h)、小于等于24.5MW(35t/h)的燃煤工业蒸汽锅炉和额定供热量大于等于2.5GJ/h的燃煤工业热水锅炉。小于等于24.5MW(35t/h)自备电站锅炉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但燃用煤矸石的锅炉不适用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