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B50/T 07-2008
代替以下标准:DB50/T 07-1997
中文名称:工业锅炉节能监测规定
发布日期:2008-03-01
实施日期:2008-05-01
归口单位:重庆市能源标准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人
张忠民
起草单位
重庆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的节能监测项目、考核指标、测算及评价方法。适用于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0.7MW(1t/h)、小于等于24.5MW(35t/h)的燃煤工业蒸汽锅炉和额定供热量大于等于2.5GJ/h的燃煤工业热水锅炉。小于等于24.5MW(35t/h)自备电站锅炉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但燃用煤矸石的锅炉不适用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