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B31/ 267-2015
代替以下标准:DB31/ 267-2002
中文名称:燃料含硫量和灰分限值
发布日期:2015-10-12
实施日期:2016-01-01
批准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人
魏玉剑、秦宏波、杨麟、薛恒荣、田瑞珍。
起草单位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上海赛孚燃料检测有限公司、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料中含硫量和灰分含量的限值要求、试验方法和采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进口、批发、销售并使用于本市范围内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工业窑炉等燃烧设备使用的煤炭及其制品和燃油。 其他固体或液体燃料中硫含量限值、灰分限值,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已采用脱硫装置,并稳定达到本市规定排放限值的电站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