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950-2015 医疗机构放射卫生防护体系管理规范
标准号 | DB31/T 950-2015 | 标准名称 | 医疗机构放射卫生防护体系管理规范 |
发布日期 | 2015-11-13 | 实施日期 | 2016-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归口单位 | ||
批准发布部门 |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140 | ||
起草人 | 陈春晖、曹国妹、班婷婷、陈飚、邵迎辉、胡兴华、黄伟栋、沈伟等。 |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闵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黄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市医疗机构放射卫生防护管理组织的建立、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要求、放射卫生防护管理制度、放射诊疗质量保证方案、放射卫生档案、放射事件应急预案等放射卫生防护体系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介入放射学、核医学和放射治疗等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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