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052-2017 临床核医学工作场所放射防护与检测评价规范

标准号 DB31/T 1052-2017 标准名称 临床核医学工作场所放射防护与检测评价规范
发布日期 2017-05-15 实施日期 2017-08-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归口单位 上海市职业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标准分类 C57
国际标准分类 13.280
起草人 朱国英、翟江龙、夏雪锋、唐杰
起草单位 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临床核医学诊断与治疗活动中有关工作场所的的辐射控制水平、放射防护要求、放射防护检测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成像仪(SPECT)、正电子发射断层成像仪(PET)、γ相机等进行影像诊断,以及放射性核素治疗等核医学诊疗活动。 本标准不适用于骨密度测量、低能γ射线粒子源植入治疗、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等诊疗活动,以及放射性核素和放射性药物生产等工作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