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062-2017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视觉识别规范
标准号 | DB31/T 1062-2017 | 标准名称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视觉识别规范 |
发布日期 | 2017-08-04 | 实施日期 | 2017-12-01 |
废止日期 | 2020-12-03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归口单位 | 上海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
批准发布部门 |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2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80.01 | ||
起草人 | 刘荣富、张慧君、翁辰杰、魏红勇、倪宏星、陈亮、张谊、李颉、陆颖飞、徐鑫、张鸿斌、柏明、丁喆、瞿亮、王晓婴、陈茂涵、李仁兵、欧阳琴飞、张展 |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监管部门”)视觉识别系统设计和应用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基本要求、基础元素及其组合、颜色应用规范、服装与服饰规范、执法执勤车辆涂装规范和导向系统设置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视觉识别系统的设计和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