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725-2017 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通用规范
标准号 | DB35/T 1725-2017 | 标准名称 | 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通用规范 |
发布日期 | 2017-12-25 | 实施日期 | 2018-03-25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归口单位 |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 |
批准发布部门 |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Z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30 | ||
起草人 | 宋禹廷、梁榕源、曾志胤、黄全佳、范志超、吴启辉、方志山、曾建晟、 刘开国、郑锦山、曹英兰、陈亦斌、郑溪欣、杨向东。 | ||
起草单位 | 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泉州师范学院、厦门市环境科学 研究院、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莆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集美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术语和定义、工作原则、通用程序、准备、勘查、鉴定及评估的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行为(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导致人身、财产、生态环境损害、应急处置费用和其他事务性费用的鉴定评估。 本标准不适用于因核与辐射所致环境损害的鉴定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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