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329.2-2018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2部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

标准号 DB31/T 329.2-2018 标准名称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2部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
发布日期 2018-08-15 实施日期 2018-10-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DB31/T 329.2-2005
提出单位 归口单位 上海市社会管理和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标准分类 A90
国际标准分类 13.320
起草人 王云、陶焱升、孙亮、沈大农、顾忠平、王喆、黄吉、陈军、刘晓新、胡敏、姜兴海、高强。
起草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德梁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华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睿笛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DB31/T 329的本部分规定了本市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和施工要求,评审、检验、验收和维护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