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101-2018 液化石油气钢瓶延长使用期安全评定方法
标准号 | DB31/T 1101-2018 | 标准名称 | 液化石油气钢瓶延长使用期安全评定方法 |
发布日期 | 2018-09-18 | 实施日期 | 2018-12-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归口单位 |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 |
批准发布部门 |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J74 | ||
国际标准分类 | 23.020.30 | ||
起草人 | 袁奕雯、聂亮、符明海、李昱、孙黎、周波清、陈聪、邹元放、陈杰 |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远方气瓶检验有限公司、上海燃气崇明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管局、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延长使用期安全评定的时机、评定机构、评定基本要求、技术要求和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按照GB 5842《液化石油气钢瓶》设计、制造,且于2007年之后出厂的钢瓶延长使用期的安全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