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103.2-2018 商务信用评价方法 第2部分: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
标准号 | DB31/T 1103.2-2018 | 标准名称 | 商务信用评价方法 第2部分: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 |
发布日期 | 2018-09-18 | 实施日期 | 2018-12-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归口单位 | 上海市商务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
批准发布部门 |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0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80.99 | ||
起草人 | 戴宇欣、邓金兵、赵洁瑾、江隐龙、范林根、张正敏、朱婕、金斌、杨斌、高维佳、陈佳云、吕思莹、王英军、张英、张峰、李佳、龚佩青、吴文斌、李立、任珊、胡荣法、张龑、王召亚。 |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上海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上海市单用途预付卡协会、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中银通支付商务有限公司、红星美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商务信用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数据采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由评价机构对在上海的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进行商务信用评价,也适用于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进行自我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