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113-2018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业务规范

标准号 DB31/T 1113-2018 标准名称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业务规范
发布日期 2018-11-07 实施日期 2018-12-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归口单位 上海市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标准分类 A12
国际标准分类 01.040.03
起草人 朱宗尧、杨洁明、杨立娟、晏绍庆、黄雄、马娜、康俊生、韩晶、张召翠。
起草单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大数据中心。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基本要求、事项管理、流程优化、数据交换与共享、业务办理、服务渠道、信息公开、评价与改进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各级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开展的政务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