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115-2018 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路径
标准号 | DB31/T 1115-2018 | 标准名称 | 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路径 |
发布日期 | 2018-11-07 | 实施日期 | 2018-12-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归口单位 | 上海市职业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
批准发布部门 |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C6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100 | ||
起草人 | 施瑾、毛翎、闻军、王洁、姚峰、万伟国。 | ||
起草单位 | 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尘肺病(以下简称尘肺病)诊断路径的基本原则及实施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尘肺病诊断医疗机构对国家现行《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列的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