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115-2018 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路径

标准号 DB31/T 1115-2018 标准名称 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路径
发布日期 2018-11-07 实施日期 2018-12-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归口单位 上海市职业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标准分类 C60
国际标准分类 13.100
起草人 施瑾、毛翎、闻军、王洁、姚峰、万伟国。
起草单位 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尘肺病(以下简称尘肺病)诊断路径的基本原则及实施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尘肺病诊断医疗机构对国家现行《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列的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