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01/T 43-2020 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标准号 | DB5301/T 43-2020 | 标准名称 | 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发布日期 | 2020-04-15 | 实施日期 | 2020-05-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归口单位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 |
批准发布部门 |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Z1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 | ||
起草人 | 徐晓梅、何佳、郑丙辉、张英、支国强、王海燕、杨苏文、蔡木林、吴雪、杨艳、刘波、吴毅晖。 | ||
起草单位 | 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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